西交利物浦大学数学社章程

制定日期:

第一条 名称与性质

本社团名称为“数学社”,英文名称“Math Club”,是由本校对数学感兴趣的学生自愿组成,接受数理学院管理和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社团。

第二条 宗旨与目标

本社团以数学学习与研究为基础,弘扬发散性数学思想为理念,“基于学术,用于生活”为主要目标,“导师指点,同学互促”为活动形式,通过把学生的创造性思维,自主研究能力和我校的育人理念有机地结合起来,贯彻执行了西交利物浦大学“造就面向经济全球化一流国际化人才”的发展愿景。

第三条 成员加入与退出

认同本章程、愿意参加社团活动的本校学生,均可提出入社申请,经向社团管理层缴纳社费后成为成员。

成员可自愿申请退出,完成所借物品归还和相关工作交接后办理退社。

第四条 成员权利与义务

成员享有参加社团活动、提出意见和建议、了解社团事务及经费使用情况的权利,并按照本章程参与负责人选举。

成员应遵守学校规定和本章程,尊重其他成员,爱护公共物品,履行自愿承担的工作;不能参加已报名活动时,应提前请假。

第五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

社团主席团设社长一名、副社长两名,秘书长一名。

  • 社长负责整体规划、日常协调和对外联系。
  •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,协调活动实施。
  • 各岗位负责人按分工开展工作,并向成员报告进展。
  • 指导教师负责提供专业指导和活动建议。

第六条 负责人产生与换届

社团负责人通过自荐或成员推荐产生候选人,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,任期为一学年。

选举须有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,候选人获得到会成员过半数赞成票方可当选;未选出时,另行组织选举。选举结果按学校要求报备。

负责人离任时,应完成活动资料、经费账目、物品及社团账号等交接。

第七条 会议与决策

社团每月召开一次管理层会议,讨论活动安排和社团事务。

年度计划、重大经费支出等事项,应提前向成员说明,并经成员大会讨论决定。表决须有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,经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,并保留会议记录。

第八条 活动管理

社团根据宗旨制定学期活动计划。每次活动应明确负责人、时间地点、参与对象、经费预算及必要的安全安排。

需要学校审批的活动,应按要求完成审批后开展。活动结束后,应做好总结、资料整理和物品归还。

第九条 经费与财产管理

社团经费来源包括入社缴费。如需收取会费,应符合学校规定,并向成员说明金额、用途及管理方式。

经费仅用于社团活动和日常运行,由财务部部长记账,支出保留凭证,定期向成员公开。社团公共物品应登记保管,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或处置。

第十条 违规处理与申诉

成员违反本章程时,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提醒、沟通或讨论处理。涉及暂停活动资格、取消成员资格等决定,应告知理由,听取本人说明,并由社团管理层讨论决定。

成员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,可向[学校社团管理部门]提出申诉。

第十一条 章程修改与社团终止

章程修改可由负责人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团管理层提出,经全体社团管理层三分之二以上参加的成员大会审议,并获得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,按学校要求报备或审批后生效。

社团终止时,应按学校要求完成经费清算、物品移交及资料归档。

第十二条 生效

本章程经成员大会通过,并完成学校要求的相关程序后生效。